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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台综合防治污染 助力建设美丽乡村

信息来源: 信息中心
发布日期: 2017-1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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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台综合防治污染 助力建设美丽乡村

 

丰台区环保局深入贯彻十九大报告关于“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”,落实全市“乡村振兴”战略,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,助力推进丰台美丽乡村建设。一是划红线、清源头。坚持底线思维,助力划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,优先为南苑万亩森林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提供优质环境服务保障。强化排污者责任,积极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,动态更新完善各类污染源和执法监管对象基础台账,完善企业环保诚信体系,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。二是严执法、治末端。坚持问题导向,利用“热点网格”,联合属地和相关部门开展全时执法检查,清理整治扬尘污染、餐饮油烟、重型柴油车辆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,发挥环境违法重案组作用,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,严厉打击“散乱污”企业和非法盗采加工砂石行为。截至目前,共立案处罚696起,拘留4起,移送环境违法犯罪2起,拟罚款3410.9万元;尾气超标车处罚657辆;征收排污费834家5068万元,其中扬尘排污费3402.5万元。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,完成燃气锅炉提标改造2853.4蒸吨,实现平房地区无煤化3.4万户,目前细颗粒物平均浓度64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9.3%。加快黑臭水体和小清河治理,1-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率为68.5%,位居全市前列。三是勤监管、控过程。坚持共治理念,发挥环保网格员作用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、属地和部门环保监管责任,推进秋冬季攻坚行动,加强对面源、移动源污染和散煤流通渠道、土壤污染源头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的管控,对进出新发地市场的大型运输车辆尾气实施24小时监测监管。建立跨街乡镇的水生态补偿机制和奖惩办法,健全“区域、对象、过程、责任”全覆盖的监管体系。倡导发起节约型机关、绿色家庭、绿色学校、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城市“绿色+”创建行动,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丰台美丽乡村。